淮北市发布第4号总河长令
淮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通过发布第4号总河长令的形式下发《淮北市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》,更好地统筹河湖长制各项任务,加快推动河湖长制“有名有责”“有能有效”,为现代化美好淮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第4号总河长令强调,各级党委、政府要扛起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,各县区政府是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,要按照省、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,精心组织实施,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。各级河长湖长、河长制办公室,各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合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。
《淮北市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》分别从加强水资源保护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、加强水污染防治、加强水环境治理、加强水生态修复、加强措施保障等6大块22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,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,规定了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。